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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关于遴选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公告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3-07-04 | 浏览:796次 ]

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配送企业: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规范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管理及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销售行为,经研究决定对愿意参与我院药品和耗材集中配送的企业进行公开遴选

一、遴选集中配送企业目的

通过对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评审,选择优秀配送企业作为我院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配送企业,承担我院用药用材的集中配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材安全。

三、参选企业资格要求

(一)参选企业为与我院有供货业务往来,有意向参选我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配送工作并递交遴选响应文件的企业。

(二)必须具备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经营资质范围。参选企业合法取得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资料。

(三)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药品、耗材供应“两票制”。

(四)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药品、耗材网上采购制度。

(五)必须按陕西省药品采购平台的价格进行配送。

(六)必须确保药品、医用耗材配送质量。

(七)参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诚信记录。

(八)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和设备。

(九)能满足医院的用药用材需求,能满足药品和医用耗材运输过程中药品储存的温度、湿度等相关要求。

(十)必须确保药品、医用耗材配送的及时性。能保证一般药品、耗材48小时内送达;急救、急用药品、耗材8小时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

四、遴选集中配送企业原则及方式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全过程在医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二)公开确定、选优选强,在有愿意参与我院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配送工作的配送企业中,选择综合实力强的企业作为我院药品耗材集中配送企业,中选企业负责对医院所有药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外)和医用耗材进行集中配送服务工作。

五、集中配送协议期限

(一)集中配送协议期限为药品1年、医用耗材1年。

(二)药品耗材集中配送时间:自签署配送配送协议之日起一年。

遴选结果公示三天后无质疑,即可签订协议。

六、有关事项

(一)参选企业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7日。

报名地点:药剂科

联系电话:0917-6269503 联系人:杨老师

(二)参选企业务必于2023年7月8日上午9:00分之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参选材料和服务承诺书,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参选我院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配送企业遴选资格。

(三)遴选后我方将在一个月内与选中的参选企业签署合同,落选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果成交商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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